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峰颇有几分主人的派头,傲然道:“奶奶说得对,这等普通绸缎不适合我们这等人家使用,拿去糊弄没眼光的普通百姓还差不多。”
阮珠见有人说好话,笑得眉眼弯弯。
几人边走边聊,又走了几家铺子,路过一家珠宝店,店名挺好听的,叫茗香璀玉,在澜洲城非常有名气,豪门大户的夫人小姐都喜欢来这里订做首饰。
小峰引领着少奶奶走进去,他记得出门时主人的吩咐,多去珠宝店绸缎庄走走,少奶奶喜欢什么就买回来,用不着的放进库房里,总之高兴就好。
不愧叫做茗香璀玉,店里琳琅满目,各种宝石璀璨生辉,耀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但阮珠一看工艺就摇头了,这回真的不是她小气,她是真的看不上眼,前世虽然没买过珠宝,但没代表她没看到过,三五元钱的仿品也经常买,工艺比这些要精美多了。
古代受技术条件和眼界的限制,各种首饰古朴浑厚,但不精致,款式也少得可怜。
管事是一个清瘦的老人,干这一行多年,见惯形色各样的人,一见眼前女子的脸上表情就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不由得一头雾水。“我们茗香璀玉在天楚国很有名气,就连帝都也有分店,不是老朽自夸,只要是我们店里出售的首饰还从来没有顾客不满意的。”
“那是你们没有见过最好的。”阮珠这次不打算被人小瞧,说得不太客气。对方看来是个老成的,换做年轻气盛的,她也不会说这种话。
管事没有生气,想了想道:“我们这里也接受订制,如果小娘子有好的式样可以画出来,让工匠师傅们雕刻打制,但价钱要贵一些。”
阮珠犹豫了下点点头,从手包里取出自制的鹅毛笔沾了一旁的墨水,在管事拿来的纸张上画起来。她前世小时候学过几年毛笔字,但上高中学习太忙丢掉了,现在想捡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索性制个硬笔对付用用。
至于手包是这具身子原主的物品,不穿来还真不知道,原来手包早在古代就盛行了,从前在网上就见过仕女挎包的唐代古画,曾一度认为不可思议。
话说这时代的男人很注意讨好女性,铺子里的手包各种款式应有尽有,绣着花非常漂亮,皮制和布艺的两种。如果她想发财,做手包也是一个路子,把前世的名包款式都盗版过来。
底层草根的姜楠,饱受欺凌,被人打残时又摔入天坑,意外让天地灵根,植根丹田,从此修炼开挂,有如神助;在玄隐符殿修炼时,觉醒真神灵魂,坚持苦修,历经磨难,一步步超越自我灵魂,以内世界修炼为主导,逐步修炼到真神天尊境界。......
1936年,波翻浪涌的年代!有一群人,在黑暗中摸索,用信仰的火光,点亮漆黑的夜空。姜火,红色代号北斗星,潜伏在特务处,行走在薄冰之上,悬崖之边!狭缝中,残酷而无情!暗夜里,沧桑而伟大!战火纷飞的岁月间,他们的名字或许已被遗忘。但他们留在夜空中的北斗星,却一直照亮着后人!......
簪星小说全文番外_顾白婴田芳芳簪星,? 簪星 作者:千山茶客 简介: 社畜杨簪星在连续五天熬夜加班后,穿进了自己上个月看的一本古早男频修仙爽文里,并成功当上了出场三千字就因陷害男主青梅竹马被男主一掌轰死的炮灰女配。杨簪星:有事吗???熟知剧情的社畜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我命由我不由天哈!然而四十年前的妖鲛归来复仇,秘境中遗留下的神女遗迹,凋零的蛇巫一族再现人间,更有传说中的神剑重见天日老天爷是不是玩不起??面对逐渐升级的剧情难度,簪星只有一个目的苟到大结局。天命,是无论如何都会发生的事,不管你怎么挣扎,结局都不会改变。我偏要改变。一个我命由我不由原着的故事,口是心非臭屁小师叔x努力苟到结局大师侄,女主有金手指,请支持正版茶~...
晓乐穿成了一株草,还是那种一旦现世,必然让整个修真界为之沸腾的上古神草。 可惜的是,刚变成人就欠下了因果债,债主是个天赋奇高,却被魔种缠身,命不久矣的凌剑宗弟子沈逸之,所有人都盼着他早死,好瓜分他的遗产。 晓乐:“没关系,只要有我在,师兄就是想死也死不掉!” 神兵龙吟,天下垂涎。 沈逸之:“不知这镇派之宝,小师弟可有兴趣?” 于是晓乐力压众英才俊杰,手握龙吟之剑,谦虚道:“不好意思,笑纳了。” 六大门派看着他与沈逸之如出一辙的功法:“……” 魔灵乃魔窟圣物,炼化可成魔尊。 沈逸之:“不知这魔灵,小师弟可有兴趣?” 于是晓乐满足地将魔灵吸了个干净,谦虚道:“不好意思,笑纳了。” 摄于沈逸之剑威的魔将们:“……”说好的早夭呢? 拿着《仙魔决》主角剧本的穿书者终于跟晓乐成功会晤。 他一见到沈逸之,顿时惊喜交加,诚恳请求:“兄弟,你可千万让你家师兄挺住,这救世主我当不起啊!请让这位传奇人物挑起大梁,行吗?” 原着中曾言:若是沈逸之没有早夭,便该是这天下第一人! 晓乐跃跃欲试望着沈逸之:“师兄,这救世主,我也挺感兴趣的。” 沈逸之微微一笑,颔首:“好。” 可惜救世难当,贪婪难敌。当晓乐神草真身遭人识破,沈逸之终于从轮椅上站起来,面对千万抓捕者,一剑横扫,眼露睥睨:“想伤他,就先踏过我吧!” 阅读须知: 1VS1 剧情流传统修仙,恋爱为辅,变强为主,慢热。...
骄矜淡漠贵公子攻x灰姑娘平凡温吞人妻受 沈天遇(29岁)x闻潭(19岁) 相差十岁的替身狗血文,前期受比较卑微,后期攻追妻火葬场 * 闻潭一直不明白沈天遇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沈天遇容颜俊美、优雅矜贵,追求者不计其数,而他温吞安静,平凡得像一粒沙子。 他也不明白沈天遇为什么喜欢看自己的左脸,连情动时也只亲吻他的侧脸。 后来他知道了。 因为他只有左脸像闻溪晨。 闻溪晨,他的小叔叔,也是沈天遇十年的白月光。 小叔叔喜欢女人,沈天遇不愿意破坏他们的友情,就让他做了替身。 闻潭决定逃跑。 跑一次,沈天遇抓一次。 沈天遇把他锁在卧室里,居高临下地伸出手,依然只抚摸他的左脸。 闻潭从来没有哪一刻这么恨自己这张左脸。 不知是不是老天怜悯他。 一次意外车祸,他的左脸划伤,留下了终身的伤疤。 闻潭松了口气,以为终于能摆脱这场噩梦。 沈天遇却又一次将他抓了回来。 他把他堵在车座里,亲吻像狂风暴雨落下。 沈天遇声音嘶哑,红着眼睛求他:“小潭,你回来,好不好。”...
你也想成佛,你知道佛是什么吗?你也想长生,你知道长生的苦吗?——济癫。当我开始癫,真没别人什么事。不是我狂,而是我癫。我是佛,是魔,又是道。偏偏还是个人。我不想当人,但总有一颗人心还在。......